党员干部问责,需要“正确打开方式”

特约评论员刘继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监督、少不了问责。《条例》指出,要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问责的目的是强化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激发其干事创业激情,倘若问责失之于松、滥于问责或问责不准,都将极大地挫伤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因此,党员干部问责,还需“正确的打开方式”。

  铁面无私敢于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推进责任落实落地落细的“重锤”,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实现党的事业长足发展的有力抓手。曾经部分地区把问责当做失责处置的“幌子”,问责的“声音”叫得响亮,问责的“效果”却大打折扣。“问责”必须“问效”,敢于问责就是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突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进行真刀真枪地铲除。对于那些被问责之后表面上悔改,背地里却仍旧我行我素,一经发现就要加大惩处力度,绝不姑息,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三思后行慎于问责。把脉问诊、找准病根,方可对症下药。个别单位在问责工作中喜欢打擦边球、选择性问责,例如对一些违法乱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采取“一刀切”、“甩锅”式问责,导致不少党员干部无辜“躺枪”、莫名“背锅”。慎于问责就是要掌握好问责的力度和范畴,既不能一问责就要“顶格处分”,也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要建立科学完善的问责机制,问责时要充分开展调查,查明真实原因,掌握客观事实,明确责任主体;要持依规依纪、严格问责的执行程序和处理措施,抓住问题本质,定性精准,该问责的坚决问责、不该问责的坚决不问责、是哪一级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做到既不放过任何“失责”,也不冤枉任何“尽责”,确保权责一致、错责相当。

  聚焦重点善于问责。问责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手术刀”,问责只是手段,根本目的在于把“严”的要求立起来,将“干”的激情燃起来,让“好”的标准动起来,积极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担当的积极向上生态。“夫祸患常积于忽微”,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会犯下严重性错误,都源于先前“小错不断”。相关问责部门要增强问题意识、提高洞察能力,善于问责就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时候,能未雨绸缪、及时提醒,强化端口把控,让党员干部悬崖勒马。要充分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对于那些被问责之后清楚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改正,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要及时关心激励,让问责工作真正起到以问责促负责、以问责促担当的作用。(特约评论员 刘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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