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名”到“有实”,从建立到见效 全面推行河长制任重道远

央视网评论员刘雅虹

  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安全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

  每一项制度创新都孕育于砥砺奋进的步伐之中。2016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2017年新年前夕,习近平主席在新年贺词中欣慰地告诉每个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2018年10月9日,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河长制任务细化实化。

  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提前半年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这是河长制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入新阶段。从地方试点实践的成功探索,到覆盖全国河流的河长,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过程中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有机结合,是民生领域改革的重要成果。

  曾经的“九龙治水”乱象消失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负起了“一龙治水”的重要职责,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的转变。一些地方长期以来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脏乱差的河湖变成老百姓休闲散步的亲水公园,一些河湖水域岸线逐步恢复,一些河湖基本消除黑臭脏现象……然而,撼山易、治水难,“有人管”还要“管得好”。 我国河湖问题具有长期性累积性,当前,全面推行河长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地方河长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有的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不够,有的地区技术力量薄弱、河湖管理手段比较落后,有的地区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禁而未绝等等,要想彻底解决这些河湖管理顽疾,绝非一日之功。

  河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责任田。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保护的对象是河湖,担责尽责的主体是河长。要让各级河长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考核监督是重要一环。作为因问题而生、由基层首创的河湖保护制度,必须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压实河长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河湖治理,监督河长制工作。责字当头,名实相副才能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迈进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干净、整洁、优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成为群众更强烈的诉求和更美好的期盼。只有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才能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有了河长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河长制的全面推行虽然成绩斐然,但依然任重道远。(央视网评论员 刘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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