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聚力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特约专家耿楠

  自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批准设立以来,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截至2018年10月,国务院已先后批复成立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我国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五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他强调,未来要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加强统筹谋划和改革创新,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为此,需要深入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实践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更大力度推动改革开放创新,并进一步加快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

  深入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先行先试的方式,探索新时期我国改革开放的新举措,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形成新动能和国际竞争新优势,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创新实践。五年来,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探索贸易便利化、投资管理体制、服务业开放创新、“放管服”改革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多个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并且带动了一大批制度创新成果推广至全国,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例如,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一站式”服务模式、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的市场监管制度、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企业简易注销等制度创新经验已经向全国复制推广并逐步释放改革开放的红利。

  与此同时,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尚未摆脱“等靠要”的思想,将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优惠政策的洼地;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定位还不够明确,各地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同质化竞争;制度创新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先行先试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这些都有待在未来的改革过程中解决。

  更大力度推动改革开放创新

  40年前,我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门。40年以来成功经验表明,扩大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全球化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今天,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更需要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正如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指出:“实践证明,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

  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承担着重大的“首创性”探索任务,特别是当前需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改革开放的“深水区”探索创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对于今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要着眼解决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强化改革统筹谋划和系统集成,继续狠抓制度创新,加快形成发展和竞争新优势。为此,自由贸易试验区要明确国家试验田的定位,服从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进行探索和试验;将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依靠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在投资准入、贸易便利化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强化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改革系统集成。

  进一步加快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

  创新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灵魂,而复制推广则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最终落脚点。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各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按照“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根据国务院要求,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已经开展。

  对于今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复制推广工作,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五周年座谈会上强调,自由贸易试验区是“种苗圃”,不是“栽盆景”,要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此,要坚持将改革创新和复制推广工作并重,及时梳理总结各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践经验和先进做法,积累更多可在更大范围乃至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发挥好改革开放试验田标杆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在具体落实方面,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逐步构建与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总之,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形势下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未来的建设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作者耿楠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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