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有人“挺”,更有“法”佑

郑建昆

  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等起诉“暴走漫画”运营公司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第一案。第一案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首吃螃蟹”的勇气,更在于全民守护的自发,更在于价值引导的正确,更在于法治正史的坚定。

  该案彰显了全国人民努力维护烈士形象的自觉。“欲灭其国,必去其史”,国家的历史是一个国家文化的血脉和根基,特别是革命历史。这是由无数仁人志士、英雄儿女用血和泪书写的,不仅用来品读,更用来尊重。对历史的品读,就是对国人的品读,对历史的尊重,就是对国人的尊重。反言之,对历史的忽视,就是对国人的忽视,对历史的侮辱,就是对国人的侮辱。因此,努力维护烈士形象,不仅仅是叶挺子孙的责任,更是国人的责任。

  该案彰显了多元价值社会中的取舍。烈士形象与网络新媒体的碰撞,出现了扭曲的结合。究其原因,在于金钱本位作祟、价值偏差作怪。一些“大V”、网红,取乐烈士形象哗众取宠,博取点击量,以此获利或者满足自己的虚荣感。这种无底线的娱乐,无节制的手段,必须予以有力抨击和抵制。此前,暴走漫画以“习惯以一种娱乐化的方式去表达观点和态度”作为辩解。诚然,娱乐化的表达只是表达的一种手法,但是,这种表达必须是一种中性的表达,而不是歪曲事实、侮辱亵渎的表达。这种辩解显然是避重就轻的诡辩。

  该案彰显了国家法治正史之名的担当。4月27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如这部法律所保护的对象一样,这部法律的意义同样光辉。《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出台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担当,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缩影。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决“暴走漫画”公开道歉、赔偿损失,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更是对国家法治正史责任的担当。因为,“暴走漫画”不仅需要对烈士子孙道歉,更需要对全国人民道歉。

  硝烟炮火的战争年代需要英雄的带领,带领我们走出枪林弹雨的泥沼。歌舞升平的和平时代同样需要先烈的指引,指引我们坚守道德的底线。烈士的形象不仅要靠“人多力量大”的社会舆论,更要靠“刚正不阿”的法治城墙。(文/郑建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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