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拿公权送“人情”

央视网评论员方正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是党和政府为农村群众谋幸福的重要体现。

  危房改造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其中“三最”指“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可以说,“三最”明确界定了危房改造的初衷及其资金使用的范围。此外,为确保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国家补助资金精准发放,危房改造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申报条件。

  即便这样,依然有一些干部拿危房改造资金送“人情”,优厚自己的亲友。8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披露了一个“拿危房改造指标当人情”的违规案例。

  这件事发生在2016年1月,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住建局危改办工作人员彭某去长春镇黄箭村走亲戚时,遇到熟人,也就是黄箭村的妇女主任赵某。两人一寒暄,彭某竟主动向赵某送上了“好处”——危房改造指标,并表示“你要是想搞,我可以想办法”。好处送上门,赵某想都没想,就请彭某为自己申请一个指标。随后,赵某以其丈夫的名义写了一份申请危房改造的报告,“本人因家庭困难,体弱多病,无法获得收入;家里房子常年漏雨、无法居住,特申请危房改造……”与申请报告相左的是,据查实,赵某家不仅有2层楼房,还有轿车,在村里还领着工资。

  借公权之便送“人情”的不止彭某一人。村干部黄某接到赵某的申请报告后,明知赵某的家庭条件,但因为是“同事”“熟人”,碍于面子,不仅没指出赵某违规申请,反而帮她完善了申报资料,并在未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私自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盖上了公章。知道赵某与区住建局的“领导”熟识后,黄某又主动找上赵某,为赵某的公公留了一个危房改造的名额。实际上,赵某公公家也不符合危房改造的要求。当年年底,赵某等违规获取了1.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

  就这样,本应用于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资金竟变成了彭某、黄某等人优亲厚友的“礼物”,送到了赵某手中。彭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黄某、赵某身为村干部,三人竟然毫无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利用手中的权力,从贫困群众口中“夺食”。2018年7月,彭某、赵某、黄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某等违规所得的危房改造资金被收缴。

  近年来,危房改造领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案例并不鲜见。这主要源于农村是“熟人社会”,一些干部在熟人和亲情、友情面前忘了党纪国法、忘了底线和规矩,把公权变为私用,化公款为私利,让亲友等熟人得了好处,自己也一步步走上了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道路。

  根治“熟人社会”里的“人情”腐败,还需多方发力。首先,纪检监察机关应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其次,应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机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基层的监督更有力;最后,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让基层党组织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让基层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对党员干部来说,这是铁律,也是戒尺,必须牢记在心,时时校准自己的作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福利。(央视网评论员 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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