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放假,儿童安全不可“放假”

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7月31日凌晨,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7月30日18时23分,米易县湾丘乡麻窝村四社一村民发现一水塘边有五双鞋,疑似有人落水,随即报警。接警后,经全力搜救,截至当日20时58分,搜救人员在水塘中打捞出5名儿童(均为男性),经医护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7月31日13时30分许,米易县公安局发布关于“7.30”事件的第二次情况通报称,经多方面调查核实,现查明:系五名儿童相约到该村四社一水塘玩耍时不幸溺水身亡,经法医检验,符合溺水死亡特征。

  五双小小的鞋子,五条鲜活的小生命,转瞬就离人世而去。冰冷的数字,痛心的警示。进入暑期以来,儿童意外伤害事件频仍,从安徽太和县3名留守儿童不幸溺水身亡,到湖北一男童意外坠入弱电井身亡;从四川攀枝花12岁男童河边捕鱼,不慎被水冲走,到央视近日报道的多起儿童意外死亡案例……悲剧不胜枚举,不能不让人黯然,乃至悲戚不已。一例例非正常死亡,导致多少个家庭破裂?一起起血泪教训,让多少人遽然惊心?

  暑期是儿童意外多发期。一组权威数据显示,在我国,意外伤害是0至14岁儿童的首位死亡原因,造成每年超过5万名儿童死亡。另有统计显示,7至10月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高发阶段,约40%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在夏季。溺亡、窒息、烧烫伤、误服中毒……暑期,既是孩子们玩得嗨翻天的时候,也是各种危险集中爆发的阶段。

  其实,儿童意外伤害事件并非今年暑期特别多,几乎每年暑假都有。每一起见诸舆论的儿童伤亡事件,无不让人唏嘘,也无不引发热议。从职能部门到各路媒体,从有关学者到普通民众,纷纷参与讨论并出谋献策。早在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就发布预警通知,紧急部署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结合当地水文、水情特点,做好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6月24日,河南省公安厅官微@平安中原发布《暑假安全公约》提醒学生注意暑期安全;7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发布一组九宫格图片提醒孩子远离各种危险。

  以上种种,体现了从国家层面到社会各方对儿童安全的重视程度。然而,揆诸现实,学生意外伤亡事件仍然此起彼伏,不能不让人叩问,原因究竟出在哪?正如有网友直称,为什么每年暑假都有孩子发生意外,难道无药可救、无医可治?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儿童意外伤亡事件之所以难获有效遏制,究其原因,还是相关部门以及家长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比如,学校是否对教育部发布的预警通知进行不留死角的传达?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在儿童易发生危险的地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提醒?作为儿童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是否尽到了安全保护的责任?

  任何事,特别是关涉生命安全的事,如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那么就会埋下隐患,迟早出事。儿童意外伤害就是如此,有多少部门言之凿凿,却在执行时浮皮潦草?有多少警示言之谆谆,家长却听之藐藐?

  防范儿童意外伤亡,职能部门须出狠招和实招。越是“狠”和“实”,就越是对儿童负责。比如,职能部门别止于发布通知,更应强化监督落实和跟进问责措施。任何通知如果不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文件就会沦为一纸空文,儿童安全更容不得半点儿消极懈怠。 

  防范儿童意外伤亡,家长是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更需上心。家长倒车把一旁的幼儿卷入车底导致重伤,推婴儿车乘坐电梯导致婴儿滚落死亡,将孩子遗忘在车内导致孩子“热”死……诸多案例表明,有些家长麻痹大意,这是导致孩子受到伤害的重要原因。然而针对家长这些缺失的责任,我国现有的法律还无能为力,因此,有专家建议,在刑法中引进疏忽照顾儿童罪,而联系到我国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做法,增设疏忽照顾儿童罪,确有效果。

  防范儿童意外伤亡,还要全社会综合施策。某些情况下,并不是家长不想照顾孩子,而是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照顾,比如不少溺亡儿童属于留守儿童,家长如何照顾?“我只有两只手,要么搬砖,要么抱你,我抱你就不能搬砖,不搬砖就没办法养你。”这是现实。故此,针对留守儿童,当地政府应施以援手。如果条件可能的话,让留守儿童回到父母身边,陪父母在城里打工,而这则需要城市管理者多一些接纳和帮扶。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更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保护孩子是家长的责任,也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攥指成拳,协同行动,为孩子撑起安全的天空,他们才有明亮的未来。(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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