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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上网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助推更高水平开放

评论频道 来源:央视网 2018年05月25日 16:03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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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化方案》)。这是继2015年国务院批准广东、天津及福建为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总体方案之后,对三省市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指导和部署。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深化方案》的出台,赋予了这一战略举措更加丰富的内涵,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工作提出了总体上以及结合当地实际、体现地区特点的新要求。

拓展开放广度深度,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先行先试的方式,探索新时期我国改革开放的新举措,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形成新动能和国际竞争新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国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成功经验表明,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全球化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指出:“实践证明,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深化方案》在市场准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人员往来等方面明确了进一步开放的措施,更加注重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新的开放措施将在贯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进一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以实际行动推动经济全球化惠及世界各国人民。

深化制度创新,对标先进国际贸易投资规则

制度创新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以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包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的市场监管制度、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试点,这些制度创新经验已经向全国复制推广并逐步释放改革开放的红利。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为此,《深化方案》在制度创新方面继续深入挖掘潜力,加大改革力度。在准入规则方面,进一步扩大投资准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在贸易便利化规则方面,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等;在监管规则方面,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审批流程优化,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体制,以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综合监管模式等。《深化方案》通过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衔接,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打造开放型经济创新区、示范区。

推行差异化试点任务,发挥各地特色与优势

《深化方案》根据三省市自身特点,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广东自贸试验区在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等领域提出了建设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等13项举措;天津自贸试验区在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等领域提出了创新要素市场配置机制、推动前沿新兴技术孵化等12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深入推进各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等领域提出了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等13个方面的具体举措。此外,三省市还结合自身地理区位特点提出深化改革开放的举措。广东自贸试验区提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的5项具体举措,天津自贸试验区提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的4项具体举措,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8个方面的具体举措。这些差异化的方案有助于各地发挥自身优势,并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立体化探索。

总之,《深化方案》对今后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提出了新的目标,明确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习近平主席曾指出:“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今后推动中国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习近平主席更是将改革开放称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新探索、新实践,通过经验复制推广必将带动全国范围的制度创新,实现我国更高水平的开放。(作者耿楠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

编辑:张雷 责任编辑: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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