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港独分子被判刑还笑,笑得到最后吗?

特约评论员秦豫

1

  黄之锋(左)等16名被告人于17日被判刑。(资料图)

  2014年“占旺”清场期间,黄之锋、岑敖晖等20人因阻执工作,被指违反禁制令而被控藐视法庭,最后全部被定罪,案件经多次押后,港高院17日处理黄之锋、岑敖晖等16名被告人的判刑。法庭书记已把判刑文件派给律师,据悉,黄之锋入狱三个月,黄浩铭入狱4个半月,其余被告人缓刑。

  另外,根据媒体报道,黄之锋2014年非法“占中”前夕发起冲击特区政府总部东广场仍须待终极裁决,现仍能保释外出,若然他在本案被判入狱,则要返狱中服刑。

  时间指针回拨到2014年,沸沸扬扬的“占旺”闹剧一度震惊无数国人。彼时大批激进示威者违法“占领”旺角多条主要道路,潮联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于同年10月成功获得法庭禁制令,禁止“占旺”者堵塞亚皆老街一带路面。此后,警方在行动中拘捕了一批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拒绝离场的示威者。

  稳定,是香港发展的前提。离开了稳定,别说经济发展,就连人民群众的生活都将受到影响。黄之锋、岑敖晖等人参与的过激“占旺”行为,就给广大香港市民的生活秩序带来了严重干扰。事实上,这种过激的“占旺”行为已经超出了权利和自由行使的正常范围,简直就是对香港法治的严重侮辱。

  法治社会容不得作奸犯科,“占旺”分子必须受到应有惩处。去年7月,黄之锋到庭时也曾声称,作为主张“公民抗命”的组织者,他选择认罪以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有机会判监,都不会后悔。而今黄之锋、岑敖晖等被告人坐入犯人栏听取判刑,各人神情轻松,更不时展露笑容,颇是耐人寻味。

  这种笑容,恐怕不是黄之锋、岑敖晖等被告人认罪后的坦然,更多的是对法律的蔑视。因为,在这些“占旺”分子心目中,自己信仰的才是“正义”,“只有自己做的才是对的”。打着“民主”、“法治”幌子,却行不法之事,至今仍不思悔改,真让人不寒而栗。若任由其发展下去,香港的稳定繁荣将受到挑战。

  无独有偶,这几天来,在“港独”组织“热血公民”主席、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因在立法会内倒插国旗和区旗被香港理工大学逐出教师队伍后,反对派组织大学及专上院校工会联盟(“大专联”)也曾发声明无理要求校方撤销决定,妄评不续约是“基于政治考虑”。这种无底线的行为,让人为之触目惊心。

  香港要发展,必须保持稳定;香港要发展,也离不开祖国这个“母体”。一小撮“占中”、“港独”分子喊着“民主”的口号,行的却是破坏香港发展与稳定之实,最终遭受损失的还是香港人民的利益。遵守法律,爱国爱港,理应成为每个香港人的基本底线。从这个角度来说,必须让黄之锋、岑敖晖等受到应有惩处,维护法律的尊严,守住炎黄儿女的底线。(特约评论员 秦豫)

网友立场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