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心有所依,独生子女护理假喊你“常回家看看”

特约评论员程振伟

  又是一年重阳时。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重阳节”,又叫“老人节”。尊老敬老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大力提倡建设的公民道德。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前些年有一首叫《常回家看看》的歌曲广为传唱: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常回家看看,与年老的父母其乐融融,这种温馨美好的场景,表面上看是私事,其实应成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合力构建的“公共事业”。当我年轻时,我上对老尊下对小爱,承担责任负重而行;当我年老时,我接受子女尊养反哺,这是人类传承接续的社会化选择,更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毕竟,谁没有年老时?

  然而,现实情况与理想愿景总有差距。私下常听到,子女不看望年老父母,或与父母感情隔膜,甚至让他们有“多余无能感”;而近年来更有一股“啃老”歪风——子女虽已成人有劳动能力,却利用父母对自己的亲情无限度向父母索取;还有一些子女,让父母成了“带娃保姆”,虽有亲情之名,却是变相的“啃老”;更有甚者,有子女不顾年老父母的孤独,干扰他们再婚的权利,剥夺他们追求个人幸福的应有权益。当然更多情况是,成年子女有尊老爱老养老之心,却没有足够条件尽孝敬之意,特别是随着城镇化推进,大量农村子弟进城,客观上造成年老父母与子女分离的现实,再加上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因工作单位没有探亲假,“有探望之心却无力施行”。所以说,从综合立法层面给作为子女的成年人创造敬老尽孝的条件,对保障老年人权益是必做功课。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6省份正式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多数省份规定,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的“护理假”天数在10到20天不等。此外,多地还将督促子女常回家看看、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拒绝子女“啃老”等在政策法规中体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既规定“尊老爱老”的法律责任,又在“护理假”上给予关照,老年人权益保护不再流于口惠,而是在实际条件上给孝心之举推动了一大步。

  老龄化社会正在逼近,让尊老爱老有安放之处,从未像今天这么迫切而关键。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不解决好“尊老爱老养老”问题,谈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国两晋时期文学家李密的千古名篇《陈情表》中,有一句“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祖孙两人,更相为命”,感动了古今无数中国人。尊老爱老是最崇高的人类情感,今日的中国人正在享受改革发展的红利,无论是生活条件的巨大改善,还是国家立法和社会风气的推动,我们都没有理由不给老年人一个“颐养天年”的外部环境。

  让老年人幸福圆满,需要保障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权利。法定独生子女护理假来得好,还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督,也希望子女善用为增加父母福祉设定的法定护理假,全社会合力建设一个“老年人心有所依”的和谐生态,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现实,留下遗憾。(特约评论员 程振伟)

 

网友立场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