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网文等同期刊论文,期待破冰之旅蹄疾步稳

特约评论员雷钟哲

  日前,浙江大学发布《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优秀网文,根据发布平台与传播水平,可认定为国家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该《办法》一出,立即引发热议。对此,浙大回应媒体称,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不会降低有关学术标准,成果申报需经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

  该新规一经推出,立即引发了广大师生和网友的激烈争论,亦在微信朋友圈引起刷屏效应。如同所有新政出台一样,这个规定也引来了或褒或贬的声音。点赞者赞其繁荣网络文化,为之大声叫好;吐槽者认为其自乱体系、不够严肃;也有人提出商榷,质疑该规定模糊了学术研究和媒体传播的界限。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不错的规定,带着改革的棱角,也有着破冰的价值。一个多月前吉林大学也已出台了《网络舆情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优秀网络文章纳入科研成果,浙大算不上首创,但是不可否认,浙大新规已然激发了有益思考,产生了正向推动。

  细读浙大文件规定,其中“等同”表述不能忽略。比如“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并形成重大网络传播的作品,可申报认定为等同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等同”在这里有“比照”的意思。进一步说,就是在一定层级的媒体上发表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可以与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刊发的学术论文相同看待,并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文件没有说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就是学术论文。吉大的规定也是如此,只是他们称之为“网络舆情类成果”。所谓“自乱体系”,就有点杞人忧天,若再经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不够严肃”亦可避免。

  其实不必讳言,近年来,全国多所高校、研究机构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原因在哪?有学术品格问题,更有体制机制背景。长期以来,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体系推动了论文造假的狂潮。以往论文成了科学研究最为鲜明的标签,是职称评定、年终考核、课题申请乃至院士评选的“硬杠杠”和“金标准”。就连临床医生也要以发表论文考核水准,评职称时“做一千台手术不如发一篇SCI论文”。这种导向,不但加剧了学术造假,也催生出论文掮客。

  反过来,那些创作出许多优秀网络文化原创作品的高校师生,却因为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论文认定资格,哪怕产生过再大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也难以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的范畴,这抑制了他们的积极性。

  浙大出台这项规定,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文化育人功能,鼓励和引导师生产出高水平的网络文化成果。所以,我希望优秀网文等同期刊论文的破冰之旅蹄疾步稳,汇聚起文化的磅礴力量。

网友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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