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假” 落实比政策本身更重要

央视网评论员杨沫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逐步进入老年人行列,独生子女如何照顾父母引起国家与地方层面重视。

  近日,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媒体梳理发现,这几年已有包括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出台了类似政策,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在10到20天不等。

11

  回家,对于背离他乡的人来说常常是一种“奢望”。年假太短不够用、事假扣钱太多又心疼,好不容易请下来假没准儿还会影响月度考核评级、扣减绩效奖金……诸多现实、无奈的因素总是牵绊住回家的脚步,让很多在外打拼的人顾虑重重。

  “护理假”的出台让“百善孝为先”变得更加可行,称得上喜大普奔。这样一来不短的假期既能解决老人在患病期间的护理问题,员工又可以名正言顺地向单位请假,而且用人单位还没理由“拒不放人”。从制度本身来看,这是在探亲假基础上“做加法”,是政府对百姓专设的一种制度性补偿,体现出人文关怀,是真正为民所想。

  但也有不少网友担忧会不会“望假兴叹”?应该说,“落实起来有难度”的疑虑也并非杞人忧天。比如,在就业压力大、职场竞争激烈的当下,很多身处重要岗位的人连基本的双休日都不能保证,还想被批准“护理假”是不是有点奢侈?而有的企业为避免正常生产被打乱就得找人顶岗,这又增大了用人成本,可能不愿意履行“护理假”。另外,也不排除个别企业为规避政策干脆不招聘独生子女。

  鉴于此,要想“护理假”落到实处还须完善相关保障措施。一方面,可以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为其保驾护航,比如福建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的工资福利,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给付。情形严重的单位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合理的成本分担制度设计,保证以充裕的公共资金弥补用人单位因独生子女职工休假而带来的效益亏空,使得职工不会因休假而影响工资福利,等等。

  “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笔者觉得独生子女要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同样也有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护理假”这计良策更应成为所有老人与子女的“及时雨”,而不单单只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福利”。

网友立场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