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放”用心“管”,方能释放改革红利

特约评论员方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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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要紧扣重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不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3年以来,国务院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323项,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共283项,取消和下放了一批批含金量十足的行政审批事项,为我国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仍然发现有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这说明虽然“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但群众和企业的“放权体验”依然比较生涩。

  “放管服”改革的关键在于真正“放”,就是要从权利部门自身“割肉”,下放权利和利益,让百姓和企业得利,增加获得感。“放管服”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根源在于一些部门有难以割舍的权力“留恋症”,出现放权不匹配、放权有水分和放权不完整等情况。殊不知,“放管服”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有“痛”感是必然的,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层层落实的执行力,考验着各部门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为民服务的真心。只有把该放的放掉,并且放准、放实、放到位,才能确保“最后一公里”乃至“最后一厘米”的通畅,如此方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动力。

  当然,“放”权到位,“管”权也要跟得上。激发活力和维护秩序如同硬币两面,该放的“放下去”,该管的还要“管起来”。近几年发生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我们在某些领域必须要履行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权力,确保权力末梢监管不“挂空挡”。只有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才能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真正“放”下去,用心“管”起来,不仅是政府推进自身职能转变的重大考验,也是实现国家现代化治理的必然趋势。各级政府只有把“放管服”改革牢牢抓在手上,真真落到实处,用放权让利的“失”和“痛”,换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得”和“爽”,提高放权“含金量”,使之成为厚植发展的“红利”,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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