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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长期坚持“四个统一”

评论频道 来源:央视网 2017年01月16日 10:41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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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经验和启示总结归纳为“四个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下一步,我们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必须继续坚持和发展这“四个统一”。

  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对中国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来说,首先必须坚持高标准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奋斗目标所决定的。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共产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为了国家的独立、民族和人民的解放,抛头颅、洒热血,牺牲了生命。在建设和改革的今天,为了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人民的自由、幸福,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更应努力奉献在前,获取名利在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但在现实社会中,不是所有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能做到高标准要求自己。因此,党还必须对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提出明确的底线要求,要求他们必须守住底线。如果底线要求都做不到的话,就不能让他们留在党内。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既适用于国家权力,也适用于执政党的权力。同样,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执政党执政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的笼子”包括惩治和责任。“惩治”的前提是法律和纪律。法纪分明,奖惩分明,对违反法律和纪律的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惩治,“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才能扎紧制度的笼子。“责任”的前提是理想信念和担当。“理想信念”是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必须,“担当”则指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敢于负责,勇于负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法纪、惩治、责任、担当一道构成新时期从严治党的重要机制。

  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深化改革,而深化改革必须查找问题。只有“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查找根源”,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使改革实实在在地生效。很多时候,发现如腐败、滥权、渎职、不作为、缺乏担当精神等问题相对容易,但要查明产生问题的根源,如思想和制度根源、经济社会文化根源、直接和间接根源等则比较困难。所以,设计出既能解决相应问题又能避免或减少负作用的改革方案就更难一些。但要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就必须遵循这种“查找问题、探讨产生问题的根源和针对问题及其根源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的路径。

  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毛主席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已经全面确定了新时期我们党的政治路线和奋斗目标。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解决实现这一路线和目标的“决定因素”问题,即选人用人和对所选所用之人的管理监督问题。“选人用人”的任务是要“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为此,必须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和科学的干部考核、任用和晋升制度,严格杜绝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解决“管理监督”的问题,要保证所选所用之人尽职尽责,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聪明才智,为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和目标服务。之所以在“选人用人”之后还要严格“监督管理”,是因为“选人用人”的环节不可能百分之百保证人才质量,即使能百分之百保证人才质量,所选所用的都是德才兼备的好干部,他们也有可能在任职后变坏变懒变庸。因此,“选人用人”之后还必须有严格管理监督,以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局面。可见,要解决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和奋斗目标的“决定因素”问题,必须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

编辑:张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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