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之怒”刷屏,被温暖的不只是民警

特约评论员林风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两名民警在街头除雪时,为了干活方便,没有穿戴反光背心和肩灯。县公安局局长董剑看到照片后,在微信群里发火称,“保护好自己,才能执行好自己的使命”、“已经苦口婆心说了无数次……这些血淋淋的教训都忘了吗?”局长的这些朴实话语被上传到网上后,很快就刷屏了,引发网友纷纷点赞。

  局长发怒,怒得有道理、有人情、有分寸。尽管也有人怀疑这是局长在“炒作”、“作秀”,但只要往深层里想一下,就会发现这种言论纯属道德绑架。很简单的一点,作为人民警察,不论是处理交通事故还是上街执行任务,都应带头遵守相关职业规范,做好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否则,又怎么能做好表率,让广大市民信服呢?况且,很多安全事故,恰恰就是医生、警察、救援人员在处理现场时,没有做好安全预备而引发的“二次事故”,血泪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因此,抱着对生命和安全负责的态度,面对属下的违规操作,局长大大方方“发怒”,“怒”得有情有理,本不应承受非议和指摘。

  诚如董局长所言,“我不希望发生问题,(一旦)发生了,要追究单位领导的督促检查责任。”话语恳切,既是一种对下属的提醒,也是一种自省和自勉。如果每一个单位、每一位领导在日常工作中都有这样的自觉与自省,显然,安全事故是可以大大减少并得以避免的。但遗憾的是,现实往往骨感——“已经苦口婆心说了无数次,但是看同志们执勤还有很多(地方)没有到位”。这背后,折射出个别民警对安全执勤和执法规范掉以轻心,同时也凸显出部门内部存在管理机制不够严密、相关政令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当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很多时候,有问题不可怕,及时提醒、迎头赶上就是,怕就怕漠视问题,或者故意遮蔽问题、纵容问题,以致逐渐发展成血泪事故。从这个角度来说,作为部门的“一把手”,董局长的“暖心之怒”不仅有必要,而且应该引起其他地方相关部门“一把手”的共鸣。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办法,落实后续的惩治处理办法。只有把规矩真正挺在前面,才能尽早将悲剧扼杀在萌芽状态。毕竟,让人性化、细致、可操作的制度来约束人、管理人,才是根本,仅靠局长“发怒”过问,问题并不能得到根本解决。

  一句话,董局长这一“怒”,不仅温暖了民警,更温暖了网友,应该得到肯定。对于民警而言,有这样的局长“点拨”,失误和过错就少一些,工作的效率就会高一点;对于社会而言,这样的局长多一些,安全隐患就会少一些,心里的踏实感就会多一些。我们期待,有关“局长发怒”的话题讨论能再“飞一会儿”,更期待管理制度“补短板”的脚步更快一些,让每一个执法者都能够规范执法、平安执法,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安心、更放心。

网友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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