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养老体系,“老有所依”不再是暮年梦

特约评论员杨飞

  11月21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北京市有望实现职工可带薪休假亲自照顾病重甚至临终父母;社区医院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拟纳入医保报销;单位食堂要向周边社区老年人开放,实现老人就近和营养用餐;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一个社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规律,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在人生的夕阳时期,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已成很多人的最大期望。当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22亿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4063万人,伴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和家庭功能的分化,社会老龄化程度日渐加深,传统居家养老模式受到猛烈冲击,养老问题不断凸显。

  “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乌鸦尚知反哺,人类更应将“孝道”落到实处。反观现实,很多子女迫于生活压力、地理距离等种种原因,不能承欢膝下,尽应有的孝道。《实施意见》显示,北京将完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方便子女在老年人术后康复、临终关怀等特殊时期直接照顾老人。完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客观上减轻了职工压力,“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也更有底气。

  《实施意见》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社区医院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符合条件部分将纳入医保报销。这种社区养老模式,较好地处理了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代际关系的矛盾与纠纷,也较为科学地借助了社会之力。“纳入医保报销”,就可以在减轻家庭负担的同时,同时也有助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进而推动政府、市场和民间力量在社会互动中分担公共责任。

  当前,“互联网+”暖风劲吹,“互联网+养老”模式也值得尝试。比如说,网络普及推动电商如火如荼,借助“互联网+”粘结能力也能够实现养老网络化。通过互联网,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网上订餐、网上挂号服务等等,更加便利了老年人的生活。《实施意见》强调基本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也倒逼我们要努力构建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之力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人都有老的一天”,这是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律,“老有所依”的暮年梦是每个老人都渴望拥有的。《实施意见》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当然,加强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医养结合更加紧密,推广社区养老为社会化养老提供民间支点,如此也不仅仅能够缓解人们对老龄化社会的焦虑和对“空巢家庭”老人生活状况的担忧,也有助于助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水到渠成,实实在在地改善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的生活境遇和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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