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需要集齐多少“奇葩”证明?

特约评论员何足道

  又见“奇葩证明”。对此,郑州的八旬老人赵姨很苦恼。老伴前几年去世后,赵姨想把自家的一套房卖掉,然后换套带电梯的房子。她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到了买主,却要做一个遗产公证。为做公证,就需要开具亡夫死亡证明、亡夫父母死亡证明、自己没有再婚证明、亡夫无私生子证明。赵姨东奔西跑求人办证明,却“卡”在了亡夫父母的死亡证明上,老夫妇上世纪60年代就已去世,墓碑都难以找到,更别说开具死亡证明了。由于办不成遗产公证,赵姨或面临高额违约金赔付风险。

  公证机构要求赵姨出具一堆证明,是在按工作规范办事,为的是确保公证的准确性。但这种工作规范,却导致民众为繁琐的手续和“奇葩”的证明犯愁,从而给人一种“刁难民众”的感觉。赵姨要办的证明,哪一个不“奇葩”?尤其是“亡夫无私生子证明”,实在匪夷所思,其“奇葩指数”丝毫不低于去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到的“你妈是你妈”证明。总理在会上抛出的“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之问,也大可拿来问一问给赵姨办公证的机构。

  无疑,公证机构应当确保公证的准确性,但不能将集齐相关证明的任务全部压到百姓头上,给百姓带来沉重的负担。尤其是,公证机构要求提供的一些证明几乎无法开具,这是导致民众“办事难”的根本症结,也为“权力寻租”和“逼民造假”埋下了引线。

  让百姓不再为繁琐、不合理的证明而烦恼,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取消、调整“奇葩”证明的力度。去年11月底,国务院印发通知,要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之后,不少地方和部门向“奇葩”证明“动刀”。比如,北京就已明确取消调整74项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其中20项直接取消,33项从“个人跑”变为“政府动”,采取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的方式办理。

  取消不合理证明或采用便民的方式办理证明,应当成为相关部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对于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不力,取消和调整“奇葩”证明进度明显滞后,引起民众强烈不满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作出处理。

  为了推进各类“奇葩”证明的“减”与“简”,政府部门之间应当在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的基础上,采集、保管好公民相关信息,消除信息壁垒,加强信息联通,实现数据共享。政府部门的数据收集充分了,互为“信息孤岛”的落后状态改变了,让民众跑断腿开证明这一落后的行政管理方式才有望终结。试想一下,如果公证机构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沟通与共享渠道,掌握了赵姨的房产信息和家庭情况,为她办好遗产公证,这位八旬老人卖掉房子、住进新居的梦想又何愁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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