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校园贷把学生逼到“穷途末路”

特约评论员何足道

  近日有媒体披露,半年来,媒体曝光的大学生因校园贷出问题的案件就有13起,涉及人数500余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甚至有学生因无力还贷而选择轻生。

  校园贷的本金、利息和违约金相叠加,给借贷的大学生带来了沉重的债务。近年来,在校大学生因无法偿贷而选择轻生或产生自杀想法的事,屡有报道。即便一些被套上高额债务枷锁的学生没走上“穷途末路”,但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无疑也会受到影响。金融服务如何满足大学生的正常消费需求,又不致他们陷入债台高筑的困境,是亟待多方思考并解决的问题。

  对那些被校园贷债务逼得一筹莫展的大学生来说,他们的困境很大程度上是自己造成的。现在,对于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国家提供免息助学贷款,并设有助学金。此外,高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以说,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基本能得到保障。其实,媒体曝光的少数因校园贷而选择轻生的学生,要么是因为举债太高,要么是因为产生了高额违约金,说到底,学生自身的责任不可推却。深究之下就会发现,问题或多或少集中在这几个方面,一是高估了自己的还贷能力,二是缺乏正确的消费观,三是忽视了违背金融契约的风险。最终,他们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解铃还需系铃人”。不让大学生被校园贷“套牢”,关键是要帮助他们提高金融风险意识、养成适度消费的理念。在提高金融风险意识上,学校和家长应当教育学生学会评估自身还贷能力,在此基础上再决定要不要贷款、要贷多少。在培养正确消费观上,首先应教育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和个人收入状况适度消费,其次要阐明过度消费的危害和学会理财的重要性,让学生摒弃为了满足虚荣心、物质欲而进行的“吃土式”“剁手式”消费行为。

  除了学校和家长之外,开展校园贷的借贷公司也有责任培育学生的“财商”。如今,很多借贷公司在开展校园业务时,大力宣传“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等有利于学生的一面,却不对学生进行风险提示。这种失衡的宣传,刺激着部分学生盲目借贷。除了宣传上的改进之外,借贷公司更需要主动防控风险,杜绝在未经严格审核的情况下放出贷款。在规范借款条件、提高贷款门槛、严审贷款资质方面,借贷公司还应多出实招,这样才能减少悲剧发生,也才能保障校园贷走上良序发展的道路。

  可以预见,在近期15个部委联合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之后,校园贷市场中衍生的高利贷、胁迫催债等问题将得到遏制,校园贷中存在的审核不严、风险提醒缺失等问题也将逐步得到纠正。只要规范借贷公司这一供给端,引导好学生这一需求端,校园贷引发的悲剧就有望不再重演。

网友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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