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决不容“雁过拔毛”

特约评论员李松林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数据显示,截至8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年共通报325起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约占通报问题总数的37%。其中危房改造、低保等领域是扶贫领域的“问题高发区”,而“村官”则是主要的违纪群体。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呈现发生地域广、涉及领域多、基层涉事者多、涉事金额悬殊4大特点。

争分夺秒、脱贫攻坚,既关系到广大贫困地区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各地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更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意味着,未来五年,我国要让7000万贫困人口脱贫。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更不允许有人思想上开小差,行动上慢半拍,搞贪污挪用、损公肥私那一套。

遗憾的是,虽然中央三令五申,禁令频出,不少地方的基层部门和相关人员,还是我行我素,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透过中央纪委公布的这一份“体检单”,我们看到,当前扶贫工作仍旧存在诸多缺憾和乱象。其实,这些问题在过去多多少少都有被媒体曝光提及,甚至某些问题早已成了“老大难”。从这个角度来说,问题还是那些问题,就看如何扣住病灶,对症下药。

从涉及领域看,危房改造、低保等领域是扶贫工作的“问题高发区”;从具体犯罪手段看,职务犯罪、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是惯用伎俩。而所有问题的背后,都主要指向了扶贫资金监管的乏力、扶贫资格审核流程的粗疏和扶贫问责机制的“后知后觉”。

因为扶贫资金监管乏力,才让扶贫资金在层层下拨中,成了令人眼红的“唐僧肉”;因为扶贫资格审核流程粗疏,才让扶贫的“救命雨”洒到了“大河”里,而不是“旱地”里;因为扶贫问责机制后知后觉,才未能将漏洞及时堵住,而造成了政策资源和扶贫成绩的“跑冒滴漏”。当然,除了以上几点,违法成本偏低,也是某些贪婪者敢于肆无忌惮的一个原因。

所以,必须以严明的法治、严格的监管、严厉的问责,来斩断当前扶贫领域的“黑手”,让扶贫工作真正实现精准高效,事半功倍。首先,要针对通报中的案例和举报反馈的线索,严查一批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通过“以案释法”,划清扶贫领域任何人都不得触碰的“高压线”;其次,有针对性地改革当前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机制,重点完善基层干部扶贫的监督和考核机制;最后,还要进一步激活政务公开、为公众参与、媒体监督创造更便捷的条件,最大程度地震慑和发现扶贫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调研期间曾指出,扶贫攻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诚哉斯言。各级各地领导干部须充分利用好法治和监管这两把“利剑”,对困难群众真正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贫,对违法乱纪者则要不留情面,精准问责。如此,扶贫工作才能货真价实,脱贫攻坚战才能如期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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