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有获得感是党员干部的不懈追求

特约评论员邓海建

  今年“七一”,我国将迎来建党95周年的华诞。回顾95年的峥嵘岁月,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为人民求解放、谋幸福的奋斗史。眼下,“两学一做”在各地蔚然成风,争做李保国式好党员等活动如火如荼。“‘两学一做’,基础在学,首先要学好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调研时的讲话,阐明了学习党章的基础性地位和关键性作用,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立了方向。学党章,就是要牢记宗旨;而身为党员干部,就是要从宗旨意识中笃实信念,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而奋斗不息。

  获得感,已经成为治国理政中最接地气的热词之一。2015年2月2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公开场合第一次提到“获得感”。他强调,要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今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进一步指出,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

  什么是群众的获得感呢?2016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指出,经过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于此而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可以简单理解为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一是实实在在的民生改善。如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立,这些都是群众切实感受到的获得感。二是热血沸腾的价值追求。这是精神层面的富足与尊严,包括每个人对梦想追求的接近,这个梦想,就是“中国梦”。为了共同的目标,矢志不渝,戮力前行,这种精神状态,也是一种获得感。

  让群众有获得感是党员干部的不懈追求。因为,“我们党和政府做一切工作出发点、落脚点都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所谓党性,就是时刻实践党的人民性取向。4月1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一言蔽之,获得感的本质是“人民中心论”,而兑现获得感的路径是全面深化改革。

  因此,一切改革的实施,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改革的推进,都离不开人民的力量。“因民之利而导之,顺民之意而能之。”具体而言,就是关注群众多方面、多层次需求,创新方式方法,多用善用会用多予少取、放活普惠的办法推进改革,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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