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中国已然在路上

特约评论员杨飞

  第七届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和“创新使命”部长级会议6月1日至2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面向未来,中国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产业结构,构建低碳能源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建立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等,不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强调,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代表了当今科技和产业变革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要加强环境立法、执法,为绿色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就专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环境资源违法案件,司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更为绿色发展筑牢了法律保障。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份纲领性文件,构成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顶层制度架构。在刚刚结束的“科技三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靠科技创新破解绿色发展难题,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可见今日的中国,已经昂首走上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大道。

  同一个家园,同一片绿色。决胜“十三五”,我们就应把绿色发展凝聚成全社会共识,让绿色画卷在神州大地徐徐展开,齐心协力打造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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